發展中國家能源轉型亟待支持
聯合國貿發會議指出,為實現1.5攝氏度的升溫控制目標,從現在到2050年,需要對可再生能源系統進行相當于目前全球國內生產總值1.5倍的投資。其中發展中國家的投資需求遠高于發達國家,其中包括對電網、輸電線、儲存設施和能源效率的投資。對發展中國家而言,能源投資不僅是為了實現轉型,也是為了確保所有人都能獲得可持續和可負擔的能源。聯合國貿發會議秘書長格林斯潘強調:“大幅增加對發展中國家可再生能源系統的投資,對全世界到2030年實現氣候目標至關重要。”
數據顯示,發展中國家每年需要約1.7萬億美元的可再生能源投資,但其2022年僅獲得5440億美元外國直接投資。不久前在肯尼亞首都內羅畢召開的首屆非洲氣候峰會上,與會代表呼吁國際社會加大對非洲的資金和技術支持,幫助非洲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挑戰,實現
綠色發展?!堵摵蠂鴼夂蜃兓蚣芄s》秘書處執行秘書西蒙·斯蒂爾呼吁發達國家盡快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承諾的資金。阿聯酋工業和先進技術部部長、COP28候任主席蘇爾坦近日也指出,缺乏可用、可得且負擔得起的資金,是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所面臨的挑戰。發達國家應兌現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承諾等,恢復全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信心。
博鰲亞洲
論壇研究院9月發布的報告指出,各國
碳中和實現路徑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涉及面廣、時間跨度長、協調難度大。受不同國家承擔的責任、面臨的風險、具備的資源的差異影響,各國在能源轉型過程中步伐不一?!栋屠鑵f定》提出的國際轉移緩解成果(ITMO)和可持續發展機制(SDM)為
碳交易全球協同提供了新的制度框架。逐步建立全球
碳市場連接機制,促進全球
碳價趨同,不僅可以有效促進更加公正的全球性綠色轉型,更有助于加強國際合作,為發展中國家能源轉型提供有力支持。
近期在
北京舉行的第九屆中國與全球化論壇上,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使解振華指出,各方應為國際合作營造良好的外交環境,構建開放的經貿制度,要堅持多邊主義和全球化,反對貿易保護主義和單邊措施。以光伏產業為例,“有關研究表明,如果貿易保護主義持續下去,預計2030年光伏組件價格將比全球化情景下高出20%—25%。”解振華表示,希望有關國家不要把
新能源產業技術合作政治化,消除貿易壁壘,更好地促進本國和全球可再生能源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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