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排放方式選擇的理論分析
杜克大學的Giuseppe Lopomo等集中研究了實踐中經常使用的三種拍賣方式:即按報價結算的封閉拍賣、統一價格結算的封閉拍賣和統一價格結算的且向上喊價的動態拍賣。[22]在進行實證研究以后,Giuseppe Lopomo根據當時的文獻成果,回答了排放權配額拍賣模式的兩個基本問題:第一,是選擇按報價結算還是按統一價格結算?第二,是選擇動態拍賣還是靜態拍賣?
關于第一個問題,Giuseppe Lopomo等認為,在排放權配額拍賣中,按報價結算可能并非最好的結算方法。假定所有排放主體都知曉自己的減排成本,但由于各種干擾信息的存在,無法獲知其他排放主體的減排成本,故無法知道自己的減排成本在全社會處于何種水平。如果排放主體認為全社會總體減排成本較高,則會在拍賣中出高價,因為他們相信由于自己的減排成本較低,可以選擇自行減排,而將配額賣給減排成本更高的其他排放主體,從中獲得更大收益。因此,高估了其他人排放水平的排放主體會在拍賣中出價過高,由此導致支付過高的經濟成本,從全社會角度看是無效率的。與此相反,在統一價格拍賣中,每個人都知道最終的結算價格是市場出清價格,與自己報價無關,因此首選策略是按真實意愿報價。在按報價結算的拍賣中,競價者的最優策略是使自己的報價略高于最終的出清價格,所以按報價結算的拍賣最終會演變為一場猜測最終市場出清價格的競賽,使報價偏離自己的減排成本;而統一價格結算會鼓勵競價者按實際減排成本報價。由此自然可以推知,在價格發現方面,按報價結算的拍賣不及按統一價格結算。價格發現之所以是評判拍賣機制的一個重要標準,是因為排放權配額的價格對于政府制定長期氣候政策和企業的長期投資決策而言,是十分重要的信息。另外,按報價結算的拍賣涉及推測市場出清價格的信息成本問題,大企業支付能力更強,因此這種拍賣方式不利于小企業。綜合上述理由,應選擇統一價格結算的拍賣方式。
關于第二個問題,Giuseppe Lopomo等人認為,在這個問題上,經濟學家們缺少共識。封閉拍賣規則簡單,并且競價者易于做出報價決策,即按照真實意愿。從便于競價者理解和易于組織拍賣的角度來說,封閉拍賣具有優勢。因為較低的交易成本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參加者,保證拍賣的競爭性和公平性。而動態拍賣在規則上更為復雜,例如需要設計規則防止競價者的最后時刻突然出價行為。換言之,動態拍賣交易成本更高。無論對組織者還是參加者,均是如此。但是從價格發現的能力和為排放主體提供更多的靈活性方面,動態拍賣更勝一籌。[23]
歐盟為在EU ETS中擴大拍賣的適用范圍,就排放權配額拍賣問題于2009年發布了相關技術咨詢報告,也對上述兩個問題給出了答案。
就采用動態拍賣還是靜態拍賣,亦即一輪報價還是很多輪報價的問題,歐盟報告認為,動態拍賣在價格發現上成效更好。但是,如果二級市場運作良好的話,價格發現功能就不必成為排放權配額拍賣的首要考慮因素。因為價格發現的功能將主要由二級市場承擔。并且動態拍賣無論對拍賣者還是競價者而言,執行起來都更為復雜,管理成本更高。比起動態拍賣,靜態拍賣或封閉拍賣由于對于競價者而言沒有重復和價格和數量信號出現,因此可以起到約束合謀行為的作用,這一點在參加拍賣的競價者人數少或競爭性不足時尤為重要?;谶@些理由,應選擇只有一輪報價的封閉拍賣。
在解決了這個問題后,再考慮是按報價結算(歧視價格)還是按統一價格結算(即按照由被接受的最低出價確定的出清價格結算)。在這個問題上,拍賣理論并沒有給出明確的排序。按報價結算可能會產生更高的拍賣收入,但是按照報價結算的情況下,競價者擔心自己出價過高,因此有時會采取較為謹慎的出價策略,這會在一定程度上會將降低拍賣收入,減少由按報價結算帶來的好處。根據前面的理解,按照報價結算要求競價人了解市場價格及未來走向,避免報價過高。在二級市場比較發達的情況下,這個問題較為容易解決,特別是對信息搜集能力和支付能力更強的大企業而言。對于小企業而言,其參與二級市場的交易較少,因此對這種信息的掌握不足。故小企業對這樣的拍賣更多采取回避態度。此外,使用按報價結算的拍賣有利于限制囤積行為,因為要多中標,就要報高價,因此建倉成本高。與此相比,統一價格拍賣在可以報出高價而最終按出清價格結算,因此囤積的建倉成本低,需要制定規則限制最大購買量,由此事前和事后又需要付出更高的監督成本。[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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